一首好听的歌

http://mmm.onegreen.net/music/song_w/爸爸的祝福.杨小琳.wma

爸爸的祝福


睡吧睡吧小宝贝
可爱的小宝贝
树儿静静夜低垂
宝贝轻轻睡
白头山上有颗星
熠熠放光辉
她在默默守护着你
伴你梦里飞


飞吧飞吧小宝贝
可爱的小宝贝
月色褪去太阳归
照你高高飞
快长大呀小宝贝
金达莱一样美
欢颜笑语拥抱着你
和你永相随


 

 

 

发布于2008年07月31日 20:26 | 评论数(2) 阅读数(76) 妈妈心情

多事之秋----IBM和上环

爸爸给我买的IBM被盗了,难过极了!虽然知道做人得乐观,但是依然心情低落,不思茶饭.睡觉不踏实,脑子里老是晃着它的影子.用了两年了,是我每天的生活必须!所有人都不安.外婆这样安慰妈妈:"就当我生了场病,就当那电脑的钱给我治病了."呸呸呸,这样怎么行?完全两码事!类似案子警察天天接.未必能破,希望渺茫啊.

下午社区又来电话,催促我去上环!凭什么把孩子的户口和避孕措施挂钩?找了法规细读,发现居委会纯属乱来!<<计划生育法>>都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上环!电话里跟他们理论,他们说这是国家2007年12月的新政策!我问什么新政策!他们说名字很长!我说名字很长没关系,你告诉我就行.第二个电话得知这个文件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BAIDU来一看,根本不是他们说的那样规定"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找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明明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什么叫避孕?避孕方法那么多,上环只其中之一.为什么一定要选这个?套套一样有效!一个电话拨去跟他们理论一翻.他们词穷无语,叫我找他们的上级----七星办事处的主任.一个电话打去,话还没说几句.男主任就说了:"你是要跟我说法是吧?是我们广西自己规定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应当就是一定!"我说:"应当怎么是一定?"他说:"那你就是说广西的政策错了?你不服从?那你就去告我吧!"听他这么一说,真的很气愤!这都是些什么人啊!道理都讲不通!!!我就不信这个邪!气愤中找到一贴!想法跟我一模一样!绝了!相信也是其他面临同样问题的不愿意选择上环的姐妹们的心声!发在这里与大家共享!

我是这样拒绝上环的…… 

原帖网址:http://bbs1.nnsky.com/dispbbs_73_3991921_1.html

 对于上环问题,我一直是持强烈的反对态度。经过一番考虑,觉得还是有必要把我应对寄生委工作人员的经过写下来,仅供与我持同样态度的姐妹们参考,其中或许有些不恰当的措辞,大家看过就算了,有用得着的就用吧~
  

我是2007年4月顺产生的宝宝,于是,3个月后,居委会的大妈们很准时的敲开了我家的门,通知我要按规定去上环,不上就罚款等等,我提出要看相关文件。第二天,一位大妈送来了《家庭寄画生愈资料袋》,内有《XX区寄画生愈基本知识宣传手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XX区育龄群众应知应会测试题》以及一些宣传单。
    

我认认真真的把资料看了几遍,并在网上查阅了国家人口与寄画生愈法及相关材料,心里已经有了七分把握……
 

过了几日,早上7点,大妈们又来了,也许是第一次上门看我不是太配合,这次来了好多人,包括社区居委会主任,XX区寄生委主任等领导级人物。
“文件看了吗?”
“看完了,认认真真的看了三遍。”
“好,这是我们XX区的寄生委主任,这是……(介绍了N个领导),你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领导亲自上门为你解释。”
    好好好,我正求之不得,跟领导说话,说得明白,呵~~
    屋子小,进不了太多人,所以只进来了四个,其它人站在门外,估计也有四五个人,事后听楼上的阿姨说,楼下还有两部车和几个人,这么算来,一起得有十来号人了,规模不一般啊。
    

费话多多,言归正题,我主要阐述了以下观点:


1.首先,我明确我的态度,我不上环!对我来说,上环是非常不适当的方式,首先从心理上无法接受,就象电影里所看到的外星人在人脑内植入芯片一样,残忍!第二,身体上无法接受,上环再怎么不痛苦,也终归是一个小手术吧,做手术,哪可能有不伤身的呢?!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我很自觉的使用避孕套),……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我使用避孕套,已经达到了预防的目的)。……已生愈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注意是应当,不是必须,是首选,不是必须,我可以不选这个,我可以选其它避孕方式)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者不参加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处以罚款。(注意有效二字,有谁说避孕套不是有效的避孕节育方法?)


4.任何地方法规都不能超载和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寄画生愈管理办法》第二条:法津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寄画生愈法》,我们可以理解:1、寄生人员可以指导寄生,但无权强求;2、公民可以选择适宜自己的方式;3、国家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提倡而已;4、没有任何条文说长效就是上环,有效节育措施就只有上环一种。


6.对于你所说的所谓“使用避孕套男同志会觉得没有快感,所以要女同志去上环”,我说句不恰当的话,这叫“把男人的快乐建立在女人的痛苦之上!”


7.公民有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相比之下,避孕套有效率达95%以上,无任何后遗症,可以预防性病和艾滋;而上环有效率只有90%以上,针对不同个体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各种炎症、妇科病等),不能预防性病和艾滋。


8.说句不好听的,不上环并不代表我就要生第二胎,上了环也并不代表就绝对生不了第二胎。


9.国家寄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 江亦曼 写过一篇《寄画生愈依法行政》的文章,里面提到:“行政部门即不能超载法律规定的法定职权行使管理权,也不能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行政部门的职责。但我们过去确实把很多本来属于公民的权利性条款规定成公民的义务性条款。如选择什么样的避孕方法本来应该是公民的权利,但各地条例往往把它规定为公民的义务,要求公民必须“一孩上环,二孩结扎”。……为了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法律中应该规定必要的制约措施,但不能超载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都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10.居委会给的《XX区综合治理超生问题宣传单》中,有一条:“《管理办法》规定不落实长效措施和补救措施,……处以50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实际上,《管理办法》规定的是“有效”,而宣传单中写的是“长效”,这属于误导群众的宣传,按规定是要受到行政处分的!


11.寄生人员的工作的确难做,这个我非常理解,但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政策,我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谈话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以无言以对而告终,不知领导们回去商讨的结果如何,总之到现在为止,大妈们没再来叫我去上环。但愿我就是XX区寄画生愈大汇战里的那颗“老鼠屎”,呵呵~~

 

发布于2008年07月29日 21:48 | 评论数(7) 阅读数(94) 妈妈心情

脚指头

榕榕的脚指头变长了

估计长大了象妈妈的脚

瘦长型 适合穿高跟鞋

妈妈这辈子算是与高跟鞋无缘了

......

 

睡着的时候

是最美的

妈妈可以不厌烦地看

不厌其烦地拍

亲亲亲......

发布于2008年07月26日 21:30 | 评论数(1) 阅读数(78) 妈妈心情

天使六个月

榕榕今天六个月了!可喜可贺!

来几张活泼的!

窈窕淑女

 

 

发布于2008年07月24日 14:50 | 评论数(5) 阅读数(96) 成长记录

这几日的小宝

这几日,榕榕乖乖有点闹腾,而且还不乏娇气.没依着她,她就哭几声.而且大便次数也由一次变成3-4次.这跟长牙有密切关系.庆幸的是她没发烧.这比什么都强!从出生到现在,榕榕连感冒都没有过.身体一级棒!

榕榕话很多.动不动就咿呀咿呀说个不停!在外边散步的时候更是如此.还有,她精神超级好!大中午在床上和玩具们乐翻天!一般到下午3,4点才睡觉.妈妈和外婆轮流陪她玩.

比榕榕个头还大的粉色发财猪

发布于2008年07月21日 21:28 | 评论数(2) 阅读数(76) 妈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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