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儿姐姐制作的PS照片!
发布于8月20日 17:52 | 评论数(12) 阅读数(425) | 我的文章
感谢信!
经过4天的艰苦奋斗,宝儿终于入选了宝宝秀场,多亏了大家的支持,坐上了第2名的位置。
今天我忙了一上午,挨家挨户的去感谢给宝儿投票并留下了足迹的爸爸妈妈们,支持了宝儿,但是没留足迹的朋友们我没办法联系到你们,无法去您宝宝的小家去留言,请谅解。
不管怎么样,宝儿入选了秀场,妈妈很开心,在此由衷的感谢大家,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宝儿!
发布于8月20日 10:15 | 评论数(2) 阅读数(350) | 我的文章
我家的小事
今天我和妈妈去奶奶家了,三婶和遥遥姐姐从北京回来了,三婶一进屋就抱我,姐姐一见到我就说小宝宝长高了,还说了些想念的话。今天大家都来奶奶家了,哦, 想起还有一个没来,那就是杨蒙小哥哥他去了青岛。20号爸爸小姑还有小姑父开车去接他,我好高兴呀。
还有一件好事,那就是今天是我奶奶70大寿生日。替我祝福吧!我最喜欢和奶奶在一起了,她一会教我这,一会教我那,跟我说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天天把我哄的好开心呀。说到这我又想起爷爷了,爷爷病了不会说话,唉 爷爷怎么病了呀,还没等抱抱我就病了。都抱过姐姐哥哥就是没抱抱我呐,可我看的出爷爷挺喜欢我的,对我笑咪咪的。到时间了我要出去吃饭了。但愿有我爱吃的。。。
发布于8月19日 10:55 | 评论数(3) 阅读数(324) | 我的文章
第三天
发布于8月18日 9:20 | 评论数(22) 阅读数(435) | 我的文章
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谢谢您们昨天的支持!投宝儿一票,今天是第二天请您们今天继续支持张梦嘉!如果您需要一定帮助 。 让我们一起努力加油吧!投我一票吧!![]()
谢谢
发布于8月17日 8:20 | 评论数(24) 阅读数(678) | 我的文章
我感冒了。。
今天我感冒了,一个劲的啼哭,心里很是难受。爸爸妈妈不知道我为什么难受,拿各种好吃的哄我。我心里气极了,可又只能用哭来抗议。我想起爸爸讲的故事:小兔子去钓鱼,辛苦了三天没钓着,垂头丧气的往回走,河里的小鱼跳出水骂:傻兔子,再用胡罗卜做鱼饵就别来了。
我也在心里气:我想吃护彤。。。
发布于8月16日 21:21 | 评论数(0) 阅读数(391) | 我的文章
梦嘉宝宝向各位妈妈寻求帮助
今天我10个月零9天了,我在宝宝秀秀场打拼了2个多月了还是没拿到好的成绩。今天又开始新的投票希望各位妈妈能尽其所能地帮助梦嘉宝宝,投上您珍贵的一票!
发布于8月16日 8:56 | 评论数(7) 阅读数(366) | 我的文章
月露冷
我抽闲到楼上,对着铜镜,理了理稍乱的头发,抚了抚微皱的衣衫,打来清水,细细地擦拭脸,脖子,手,手腕,完毕后才缓缓下楼。
楼下,窗边,一位着一袭青衫的男子正凝眸窗外,见我下楼,他收回目光,投向我。他称不上英俊,也不年轻,满脸沧桑中糅合些许颓废沉郁,另有一种奇异的魅力,非常人所及的吸引人,若无一番风霜磨炼,岁月留痕,是万万达不到的。
二十七天了,每天这个时候,他都会漫步而来,伴着江中的一轮弯月,一个人一壶酒一把剑。直到月冷夜深,方才踏月而去。
我一如往常地替他斟一壶酒,送到他的面前,轻轻地放在桌上,不作停留,转身离去。
那酒是我专门为他而备的桂花酒,是我亲手以桂花酿就,甘而不腻,沁人心腑。
我能感觉到他注视的目光,也懂他目光背后的意思。这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便由此刻开始。我愉快地在人丛中传梭,忙碌,我总想,若是,一生就如这一日该多好!可是,我很清楚很明白,我自小就许给了亢慕义,等亢大哥南行归来,就是我们的完婚之时,纵然,我们有的只是兄妹之情,依然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
成熟的人不问过去,豁达的人不问将来。
在明天未来之前,我要好好的快乐的过好每一天,多一些回忆也是好的。
夜色已浓,月华如练,我知道他即将离去,我早早候在二楼的窗前,好目送他渐远的背影。
书琴含笑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她是满月楼的主人,素来喜欢收集玉器,且是个识玉的大行家,年长我几岁,是一位颇具慧心的女子。
她能洞察一切,却聪明的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
月升月落,九十个日子过去了。
今天是我和亢慕义的大喜之日,我仅仅是他的如夫人,一同嫁来的还有他于南行时相识的知己,红颜桃夭,夫君说,他可以什么都没有,却不能没有她,他不可以委屈她,更不可以冷落她。
夜凉如水,一轮如眉新月,远挂天际。我一人凭窗遥望。满月楼,是否月华如旧?
没了我的身影,他是否仍在?是否对月独酌?思前想后,不觉夜深,累极倦极而睡。
又逢新月如眉。却已是一月之后。白天,收到书琴的来信,展开来看,是一首诗:
几回月下踏风轻,满月楼头默望卿。
月影江风仍寂寥,青衫红粉各零丁。
心中洛水遥相对,梦里银河共此情。
纵是有缘难牵袂,蓬山迭处雨冥冥。
字迹苍劲有力,我识得,是他,是他所写。
今夜的月明如昔,却再也不见昔日之人,忆起那诗的字字句句,不觉惆怅盈怀,取来绣花针和丝线,将满腹相思寄于一针一线中。
挥手凝眸间,已三年。
三年里,夫君未踏进小楼半步,我未踏出小楼半步,除了定时送吃的用的仆人以外,便是他那位夫人,那是位柔媚入骨的女子,对我,或许她尚有些歉疚,总想以其它的方式给我以补偿。
可她怎知道,她拥有的,她想给的,我都不想要。
院里,桂花味香四溢,我摇落一树的桂花,拾起,收藏。这三年里,我酿了不少的桂花酒吧。
脚步声,打断了我的思索,抬眼一看,嗯,是夫人。
她从未在此时造访,为何今日来此?我用眼询问她。
她妩媚的一笑,夫君出门了,你不问世事多年,当然不知,断风刀亢慕义最大的心愿是和长吟剑客决一胜负,夫君寻这位使长吟剑的青衫人多年,皇天不负有心人,前些日终于打听到他的消息……
青衫人?正自诧异,忽闻门人来报,主人已经被杀,断风刀送回,凶手仍在大厅。
夫人悲痛欲绝,见此,我也忍不住泪流满面,一同疾步奔向大厅。
立在大厅的身影,是我永世难忘的牵挂,梦萦魂牵的思念。
那一袭青衫,一把长剑,一双眼,是如此的真实,真实的让我怀疑是在梦中。
原以为这辈子再也无法相见。
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站在我的面前。
可是,又怎么能够,能够在这种情形下相见!纵然我和夫君无夫妻之情,可我们仍有夫妻之名呵。
泪,如泉,奔涌。
忽然。
他笑,倒下。
夫人执着带血的刀,呆呆地站在他身后。
我大惊,难以置信,惊叫,奔向他……
我只要他活着!只要他活着!其它,都不重要。
我用力摇他的双肩,我向他诉说我的思念,我掏出贴身随带的绣诗绢帕给他看。
……
他的双眼合上了,身躯冰冷,可嘴角还带着笑!
这一生中,我从未如此恐惧过,如此无措过。
泪水肆意横流。
碧云天,黄叶地。
露似珍珠月似弓之夜。
城郊外,西行数百米,醇酒飘香,寻香而去,将看到一新坟,一小楼,一女子。
发布于8月12日 15:30 | 评论数(0) 阅读数(338) | 我得意的收藏
主人,你在哪里,我是你收留的流浪小狗
那天下着雨,我的毛都被淋湿了,湿答答的披在我的身上,把我显得更瘦更小了,我无依无靠的在路边走着,四处张望,家在哪呢?我呜呜的哭,我想妈妈了,妈妈要是知道那个该死的大笨笨把我咬成这样,一定会教训它的!可是……我现在走都走不动了,那是大笨笨咬住我的小腿,用力的一甩,被抛出去很远才变成了这样,当时我就仓皇而逃!不分东南西北了,逃命要紧!我的脖子也疼,肯定是落地时扭到了,我才三个月大,它下口也太狠了!好像他爸爸不是我舅舅似的、好像我们不是亲戚!呜呜呜……妈妈……
突然,我只觉得一股很大的力量在我身后冲了过来,紧接着,我就彻底倒下了,再接着我的脚……天啊!疼死我了!我嗷儿嗷儿的叫了起来,那是个踢足球的小男孩儿,他踢的球把我击倒,他过来捡球又踩到了我的脚,可他看都没看我一眼,扬长而去。那么脏的小孩、讨厌的小孩!我哭着鄙视他。
我本来就遍体鳞伤了,现在是雪上加霜,我的一只前腿支撑着地面,一只后腿在不住的痉挛着,呜呜呜……妈妈……
就在这个时候,你走了过来:“哟,这是谁家的小狗?这么小,怎么弄的,这么脏?”
我已经没力气大声的“汪汪汪”的敌视你了,男人都是粗暴的,这是我从大笨笨身上得出来的结论,妈妈还说过不能跟陌生人说话。
“你的家呢?小东西?”你看着我,一只手指还点着我的鼻子问。
你这一问倒惹得我伤心了,我就是找不到家了嘛,我低声的嗷儿……嗷儿……嗷儿的叫着。
你似乎是看出来我无家可归了,你轻轻的抚摸着我的小脑袋,让我感觉有些亲切,因为妈妈在身边的时候,总是这样的。你好像是自言自语(因为我们根本没办法沟通):“走吧,跟我回家吧,反正我也很孤单,至少可以让你暂时有个温暖的地方,走吧,小东西!”
尽管身上被雨水和泥水弄的很脏,可你没嫌弃,你的手轻轻的托起我湿答答的身体,你的手真大,真温暖,我的头靠在了你的手腕上。
“嗯……必须先给你洗个澡,你太脏了,来,小家伙!”这是你到家的第一句话。
你拿过来一个盆子,当那个莲花喷头对着我的时候,我大声的叫了起来:汪汪汪!(什么暗器!)我跳出盆子,躲到了浴室的墙角,在我的潜意识里,那一定是什么武器!
你呵呵的笑了:“你还挺胆小,来,这是给你洗澡用的,来,不怕。”
你说着,蹲到我面前,几个手指头挠着我的脑袋,暗示我你没有恶意。
(暂且信你一次,谁让自己已经开始流浪了呢?)
水暖暖的浇在我的身上,好舒服呀……我眯着眼睛,倒不是享受的,是水老进到我的眼睛里,你又用香香的东西弄得我身上都是泡沫,然后又冲掉……哇,真麻烦,在家的时候,妈妈都是用舌头给我舔的,那就算洗澡了!
你拿过来一个大大的毛巾,边给我擦边说:以后这个就是你的专用了。
你又仔细的看了看我身上的伤,说,没事,养几天就好了,没有伤口。
身上的毛都干了以后,我蹲坐在地上,你也蹲在地上,可我的两个前腿是支在地上的,你却不是像我这样。
你仔细的看着我说:呀!小家伙,你还挺漂亮的!好可爱的小东西!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嗯?
简直是不可理喻,我得怎么形容,你才能知道我叫“小笨”呢?我现在要是张嘴像你一样说话,告诉你我叫小笨的话,非吓翻了你!
“嗯……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叫什么呢?这么可爱,就叫‘格格’吧。”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名字:格格。
你看电视的时候,把我放在沙发上,我也看,虽然看不懂(没一个我能看懂的)。
你上网的时候,就把我放在你的腿上,有的时候,也拿着我的爪子在键盘上敲几下,然后,得意的跟网友说:这是我们家格格给你发的!
你吃饭的时候,为了能让我跟你达到平起平坐的效果,你就把我放在对面的椅子上,我用力的蹬着两个后腿,使劲的晃着我的小尾巴和屁股,都吃不到你给我的碗里的东西!等你吃了一会的时候才想起来说:格格呢?你往椅子上一看,我还在那,只是我太小了,怎么能跟你一样趴在桌子上吃食呢?你不得不把我的小碗放在椅子上说:可以开始了!
你为了让我睡的舒服,特意抱着我在超市里买了一个小狗窝,左选又选的,把我放在这个里面看看,不合适,又把我放在那里看看不合适,最后,终于挑了一个你比较满意的!哇……好舒服呀!
你睡觉的时候打呼噜,喝酒以后声音更大了!第二天早上你到我的窝跟前,看我在干什么,还问我:我昨晚又打呼噜了吧?我真想告诉你:你那呼噜震得我一宿都没睡好!
你每天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喊我的名字,我就连跑带颠儿的过来了,然后,你的两只大手把我支到你的面前,问我:小家伙儿,你吃食了没有?喝水了么?而后,晃晃我,再把我放在地上。
你在家的时候,我就喜欢跟着你走,你到哪个房间,我就走到哪,你在前面我就在后面,有时候,你在后面走,我在前面走,你就会说:你能不能快点啊,丫头?
那天,你出去了很久都没回来,我在家实在没事做,看到你的电脑旁,放着个纸盒,我就想弄开它,可我怎么都打不开,越弄不开,我就越好奇,(只能用牙了!)我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把它咬的乱七八糟,弄开一看,真没什么意思,对我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可你回来以后看到了那个情景,着实是气坏了,你第一次那么大声的叫我:格格!你干的好事!哇……你那么大声,那一定是我做错了,我低着头,不敢看你,你一把抓过我,放在墙角,还让我站着,我站不住,你就把着我的两个前腿,说:一定要站好!这就是罚站,以后做错了事就这样,知道吗?!然后你嘴里呜哩哇啦的说的什么我也没听清,后来才知道,那是你第二天要给客户送的样品。
我是多么勤快的小狗儿啊,我每天都比你起来的早,你每天脱下来的袜子都在卧室里东一个西一个的,你醒了,叫我的时候,我就给你一只一只的叼过来,每次这样的时候,你都笑得很开心,拍拍我的脑袋说:真乖,小家伙!
当你坐在沙发上抽烟沉思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就到你的对面蹲坐着望着你,你看见我歪着小脑袋看你的时候,你就“扑哧”笑了:呵呵,你还想什么呐?还挺认真的!我心里想:没你认真!
有一次,我跟你一起到厨房你吃饭、我吃食的时候,我在前面走,你在后面拿着书,边走边看,突然,你大叫一声:“哎呀!”
我以为我踩着你了呢,结果你大声的说:“告诉你多少次了,你要是在前面走就快点,我要是一脚踩到你,你知道你得扁成什么样了吗?!”你那么大声的呵斥我,我真不知道你又想起来我什么时候做错了什么事呢,我就低着头,慢慢的走到你曾说过的那个罚站的地方,等着你过来扶我起来罚站,很显然,我的举动是你没想到的,你哈哈的大笑着抱着我到了厨房,开始吃饭。(啊……没事呀,吓死我了!以后不是太大的事,拜托别那么大声说话。)
有的时候,你忙完了,就会来逗我,我知道你是逗着我玩儿,我也和你闹,越闹越起劲儿,我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就跑到你脖子那儿,把我湿湿的小鼻子钻到你衣服里闻,还轻轻的咬你脖子,你每次都笑得快岔气了,然后就哈哈哈哈的大声笑着求饶:格格,格格,别闹了,我受不了了,痒死了!你要是再这样,我会控制不住把你扔出去的!
跟你在一起真开心呀!妈妈,虽然我还是很想你,但你不要担心我,有主人的照顾,我每天都很开心!
日子过的真快,跟你在一起,已经几个月的时间了,我站起来,几乎可以跟你的膝盖一般高了,我也胖乎乎的了,你对我也是越发的疼爱。
可是二十一天以前的下午,你回来开始收拾你的文件包,和换洗的衣服,我就在后面跟着你,左一圈右一圈的,其实我就是在等你告诉我你要干什么去啊?你终于收拾完了,你用两只手把我放到你的脸前,跟我说:小宝贝儿,我要出趟差,大概5、6天的样子,我把你这几天的吃的东西都给你买好了,在那里……我顺着你手的方向看到了那些我平时喜欢吃的东西,我下意识的舔了一下舌头,都是好吃的!可是,你要是走了,我会很没意思的,没有你的日子多无聊啊!
你提着收拾好的东西,走到门口,再次蹲下来,用手指勾我的小鼻子:小家伙,你会感觉没意思的,但我很快就回来了,没办法,我找不到可以照顾你的人,你要乖乖的。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在语言上无法交流是多么另我难过的事情!
我想告诉你,不用担心我,现在有你照顾我,我已经是一只快乐的小狗儿了,你也照顾好自己啊……我还想告诉你,我会很想你的!
我的眼神里满是对你的依恋。你转过身,关门的一瞬间,我还仰着头看着你,我的眼睛好像湿了,心里默默的说,你早点回来……
我还记得你关门时的微笑……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两件事。电视打不开,虽然我很想找到跟你在家一起看电视的感觉;电脑也是黑着的,我跳到床上,再从床上跳到你的电脑椅上,对着黑黑的屏幕看,想着你拿着我的爪子在键盘上敲打的样子,但现在只能从黑着的屏幕上看到我自己的样子,我有点难过了,不止是因为孤单……
大概是第八天的时候,你还是没回来,你给我买的东西已经差不多吃光了,这都没关系,我只是奇怪主人你为什么还没回来?你去哪了?怎么这么久啊?你不是说5、6天就回来的吗?
第十天的时候,我已经饿得没力气了,爬在地上懒得动,这时候,突然听到门口有动静,是钥匙插进钥匙孔的声音!我一下子坐了起来,怕是自己听错了,又赶紧跑到门口等着,心好像提到了嗓子眼,我急得两只爪子在地上直跺,门终于开了!可是,不是你,是你们公司的一个人,进来以后看到我,还打了个招呼:嗨!你好!
我汪!汪!的大叫了两声,这个混蛋!我想听的不是这个!他来干嘛?他一定知道你的消息,我只想知道你的消息!可他急匆匆的走到电脑前,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文件,然后转身就走,我上去就咬住了他的裤腿!我不是想咬他的,我只想他别那么快走,跟我说说你的情况,一点点情况也好,我会不那么担心的,可他甩开我,往门口走去,看他马上要离开了,我“嗖”的窜了出去,不管怎么样,我得先出去找点吃的东西,不然等你回来看到我已经饿死了,你会很伤心的!可是,这个时候,只听见那个人嘴里说:唉?这小狗儿!随后就是门锁上的声音!
啊?!我愣在那里了,我怎么回来啊?这个该死的家伙!我恨死你啦!
可已经这样了,我垂头丧气的、一步一步艰难的走着……我要是不出来多好,也许主人明天就回来了,回来看不到我,该有多难过!呜……呜……呜……这是你收养我以后,第一次哭……
现在已经这样了,我得先填饱肚子,找点什么吃的都可以,我已经太饿了!
夜色一点点降临,我刚刚在邻居家扔的垃圾里找了点东西,晚上,我就应该在咱们家的门口睡,因为我怕你回来看不到我。
可是,又相继过去了几天,你还是没消息,主人,你到底怎么了?难道,你有了什么意外么?不会!你一定要平平安安的,我会一直等下去,等到你回来,我要亲眼看到你是平安的、健康的!
每天,我都是去楼道的垃圾堆里找东西吃,晚上回来睡在门口。
十六天、十七天……我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想法了,主人,你是不是不要我了?你是不是离开了这个地区再也不回来了?你的工作是不是也不要了?如果这些你都可以舍弃的话,你一定顾不得我了,我只是一条你收留的迷路的小狗……
但我还继续等了,我总是想,没准什么时候你一下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了,抱着我说:喂!你怎么睡在外面呢?看你脏的……如果你不要我了,你走的时候,眼神不会那么疼爱的,你也不会告诉我几天就会回来,对么?
垃圾堆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东西很少,幸亏我长的小,吃不了多少,要不就更难熬了。
每天,当我出现在垃圾堆的时候,心里酸酸的,我找不到妈妈了,现在也找不到你了,怎么会这样?我从你口中的小格格,一下子变成了灰姑娘、小乞丐……
现在已经是二十一天了,我是不是从此又开始了孤独的生活?我不怕孤独,如果你能让我知道,我还可以看到你的话,多久我都可以等。
虽然我现在瘦了,也脏了,但你见到我不会不喜欢我的,是么?
我会在门口一直等下去,直到见到你,主人……
发布于8月12日 15:11 | 评论数(1) 阅读数(325) | 我的文章
雪倾城(1)
于是我就喜欢上这样一个地方,它的天总是那么高,云也总是那么白,就算是在漫天大雪的时候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在逆光下的影子。
但是肤施城已经有好久没有下雪了,今年却下得特别大,持续了几天几夜。那几个夜里,我总是做同样的一个梦。当我立马远眺的时候,肤施城头总有一个女子静静站着。她有好看的身影,好听的声音,她的头发总会朝向风吹过的方向。我终究是看不清她的,或许也只有站在雪后面的人,逆光下的身影才能不让人看得分明。就像是离开了水的鱼儿,它总会一蹦一跳的,只是让人不忍再多看一眼。
梦那头的肤施城,到底去不去得了,我已经不能肯定了。大雪把入城的栈道封得严严实实。雪总会有停的那一天,只是它到底会在什么时候停,谁也不清楚。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该等多久,如果我的马跑得快些,日落之前或许能够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
你说对吗?我回头问负缙。
负缙笑了笑:你说是,那或许就是了吧。
现在的世道不太平。来来往往都是秦兵,而且山贼也多。其实那些秦兵和山贼没有多少区别,因为他们都是拿刀的人,只不过一个是明的,而另一个是暗的。
不久之前我也遇到了一个拿刀的人,在离我十米左右的地方横刀立马,然后从腰间解下酒壶扔给我,很圆滑的一个葫芦,只不过老旧了些。
“朋友,请问去肤施城该怎么走?”
“肤施城?离这里好远的。”
我喝了口酒,随手把酒壶扔还给他。他驱马上前。刀衬着光,在他的衣襟中忽明忽暗。
“现在的路上不太平啦,我劝你还是回去吧。肤施城不是你该去的地方。不要手里拿一把刀就以为自己是刀客,威风、了不起。刀虽然可以用来杀人,但是它更可能会要了你的命。”
他扬了扬眉毛,从马上一跃而起,拔刀出鞘。那个时候,好像也有风从耳边吹过,而他背后的夕阳却让阴影遮盖了他的脸。
其实要当一个刀客也不是很难,只要手中的刀足够快。这个人叫负缙,他的名头我听过,是沙丘一带有名的快刀手。不打不相识,后来我们成了朋友。
负缙说,他去肤施是为了找一个人。他的马每跨一步,他腰间的葫芦就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
你呢?负缙看了看我。
我只能惨然一笑,因为他问我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在肤施城做了些什么;而在他问我之后,我更不知道自己去肤施城该做些什么。
我的名字叫没羽,当我成为一名刀客的时候,没有人告诉我如果手里有一把刀到底该用来做什么。后来我杀了不少人。当鲜血在刀下如牡丹花般绽放时,我忘记自己该怎么拿刀,于是慢慢闭上眼睛。因为在那个时候,好像就可以听到风吹水流的声音。
“你看起来很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走吧,天快黑了。”
很多人都会问我同样一个问题。这让我觉得很奇怪,好像他们都是见过我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后来就索性不再去理会。因为我不但是一个刀客,而且是一个刺客。知道刀客与刺客的区别吗?刺客就是有重要案子在身的人。官府早已经贴出了榜文捉拿我。而且赏钱也不会低。原因很简单,我所刺杀的不是一般的人。只可惜我在最后失手了。
其实要去杀一个人不会很难,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弱点。我想杀的人,就不能活得安稳,除非是我自己改变主意。那一次失手之后,我离开了咸阳。或许在很多年以后我会因为这个决定而后悔,于是在出咸阳城的时候,我没有让自己回头。
每逢下雪的时候,天都特别容易黑。天黑后不久,我与负缙在城外三十里的地方找到了一家客栈。
如果一个人的酒量不好,就不要喝太多酒。因为人在喝醉了之后特别容易碰到麻烦的事。那天夜里负缙一个人喝酒徘徊,之后就醉倒在客栈门口。半夜的时候,一排整齐的火把照亮我们来时的路。当火把越来越近时,一队秦兵已经包围了客栈。
那一夜过得特别的长,因为我又杀死了很多人。或许鸾云说得对,一个人不可能永远都生活在仇恨里面。如果哪一天仇恨没有了,活下去的意志也将会烟消云散。
负缙仍然睡在地上说着梦话。当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可以挠着自己的脑袋问我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而我也可以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我应该是羡慕负缙的,至少他喝醉后就不用再去杀人,至少他有勇气去寻找自己所要找的人。
第二日,离开客栈。
“既然你不远万里来找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对你来说一定很重要。”
“她是我的发妻,她说她永远也不想再见到我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我想找她问清楚。如果她真的不喜欢我了,我不会阻拦她离开我。即使留得了她的人,只要她的心不在这里,她就不会快乐。这大可不必。”
负缙说,她的妻子有个很美的名字叫彤月。既然负缙那么喜欢彤月,而彤月就不该绝情离开。她能留下些什么的,却带走了关于她的一切。如果她走得义无反顾些,就不会让负缙找到。
肤施。
肤施城的雪在入城之前就已经停了。我与负缙分开后几天,有一个身着素衣,腰佩长剑的女子来找我。
“为什么一直看着我,是我很漂亮吗?”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看来她对你来说很重要。”
“恩。”
“我听说刀就是一个刀客的生命。她会比你腰间的那把刀更重要吗?”
“不知道。”
“不知道?”她大笑起来,“以前我问过他同样的一个问题,他也是这么回答的:不知道。直到他离开我去了沙丘,我终于知道,原来在他的生命里,我永远也只能是排在第二位。既然如此,他就应该留在沙丘当他的刀客,为什么还要来肤施城找我?”
“有的人只有在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其实离开的人才是自己最割舍不下的人。”
“既然你是他的朋友,就请你告诉他,我不会被他找到。如果哪一天他真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定会杀了他。”
雪把树枝压得很低。她拔剑出鞘,瞬间雪花满地。
如果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他。那么要嘛离开他,要嘛杀了他,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愿意让自己活得不开心。
过后不久,彤月在肤施城中重创负缙,负缙用手捂着伤口,不停地咳着,鲜血从他的嘴里和手指间向外溢出,流入雪中如同牡丹般妖娆。葫芦从腰间落到雪地上打着滚,他的脸上流露出痛苦的微笑,雪花就大片大片地掉落下来。彤月失声痛哭,剑脱手落地。
为什么等到失去了,才会想到要伸出手挽留。在彤月的心里,到底爱与恨哪一种更多一点。或许爱与恨本来就没有区别,因为它们都可以让人不惜代价。
很小的时候,我不懂得什么叫做爱,更不懂得什么叫做恨。我总是在不停地奔跑追逐着,然后母后就会一把抱住我,摸着我的头说,我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我对着母后笑了,在我的眼里,世界不过就只是我看来的那般大,无论是从这头看向那头,还是从那头看向这头。
那个时候的我总喜欢去抬头看天空,天总是那么高,云也总是那么白。我问侍从们,他们却总是低着头,顺着眉。母后说,天和云每时每刻都在变,等我再长大一点,它们就会变得很不一样。而到了那个时候,母后也已经老了。
那个时候的母亲,也喜欢对着妆台叹息,仿佛是对着青丝与容颜哀愁。再流过泪,更加彻底。
母后常常对着妆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发呆。墨盒里的胭脂很久没有用过,却总蒙不住灰尘,光鲜亮丽的,因为母后喜欢用手去擦拭墨盒。我知道母后一直都在思念父王,其实如果爱的人不在自己身边,对着妆台胭脂粉黛也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发布于8月12日 15:09 | 评论数(0) 阅读数(292) | 我得意的收藏
雪倾城(2)
“母后,为什么父王那么久也不来看我们。”
“你的父王很忙。”
“父王都在忙些什么?”
“在这个世界的西方,有一个很残暴的人。他有着毁灭一切的野心。你的父王当然不会同意,就和他打了起来。”
“父王打得过这个坏人吗?”
“他比你的父王强大。但是他一定打不赢你的父王。”
那个时候,总会在脑海中想起父王,却是触手而不可及的。或许等我长大了,这个距离就不会遥远。就好像皇宫不再那么大,宫墙也不再那么高。
后来,皇宫成了废墟。母后说,我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然后忘记关于这里的一切,因为带不走的,就只能够忘记。但是你的父王一定会来接我们的。如果等一个人会是无期,或许她也会这样等下去。
直到母后的眼角生出邹纹,青丝变成白发,母后的容颜不在了,我终于明白,父王再也不会来接我们了。因为在母后所说的那场战争中,父王输了,输得一败涂地。而那个要毁灭这个世界的人,叫嬴政。
不久后母后一病不起。
从此以后我就叫没羽,没有人知道我的姓氏,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既然想得到一些,就必须失去一些。我不会在乎自己失去多少。
我在肤施城第一次看到了雪,飘渺地下着。当我伸手去接时,我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雪。
那个时候也有一个女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我的身旁。她眯着月亮形的眼睛。当她看着我时,就会让我觉得这象是寻找了好久的一种眼神,既可以看到对方,也可以看到自己的。
“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因为你很好看。”
“是吗?”她轻轻一笑,“你也喜欢雪吗?肤施城的雪是最美的。”
她伸出纤细的的手指,小心翼翼的接飘落下来的雪,像是在虔诚地守护自己容易破碎的梦。我微微抬头,天不再那么高,云也不再那么白。母后说得对,原来很多东西都是会变的,甚至哪一天面目全非了,让人再也认不出来。
我常常和这个女子到肤施城的城头看雪,她的名字叫鸾云,当她手上落满雪花时,她的长发朝着风吹的方向,而她总会在这个时候露出甜甜的微笑。我想起了蝴蝶。
有人说,如果在一个人的梦中可以看到蝴蝶,那么这个人就可以得到幸福。我固执着不去相信。因为那种流光异彩的生灵,在我的梦里面从来没有出现过。梦的那一头,只有下不完的雪。
这样一个女子,喜欢抬头去看夜空。一场相遇,也不过是星星和月亮的擦身而过,没有人愿意因为擦身而过而弄得头破血流。所以美丽的既不是月亮也不是星星,而是夜空本身。它浩瀚无际,如同肤施城的雪。
这样一个女子,我竟然会想要给她幸福。其实就算她不是秦国的公主,嬴政的女儿,幸福也是我所不能给的。因为我是一个刺客,虽然看得到今天,却不一定看不到明天。
“是我不够漂亮吗?”
“不是。”
“你不喜欢我?”
“不是。”
“那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
“因为我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人。你还是走吧,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和你在一起了。”
“那个女人是谁?”她的眼中噙着泪水,“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派人杀她。我只是想看一看,她是不是真的比我漂亮。如果是这样,我就可以说服自己死心,然后再忘记你。”
我用手揭去身旁女子的面纱,桃眉杏眼。来这里之前她收了我一锭银子。我不会介意在鸾云面前编造一个谎言,如果想让一个女人死心,就必须让她恨你。因为给不了爱的,只能恨。不管彼此的心里有多么不愿意。
“当我来到肤施的时候,就再没有了看天空的时间,也不知道天空到底离自己有多近。原来它已经离我越来越远。那么我是该走了,回到那个离天空最近的地方。”
喝下一口酒,我只是不愿意说出挽留的话。或许她原本就属于那个皇宫,当一个雍容华贵的公主,其实在皇墙内与皇墙之外,天空是同样一种颜色,时间久了,她就会忘记有这么一座城,因为在肤施城,雪不管会下多久,终究有停下来的那一天。
鸾云走的时候,我在这个城池的角落。鸾云曾经说过,如果哪一天肤施城再没有下雪,那是因为她已经忘记了城中的一切。其实这样很好,带走一些,再忘记一些,这样就可以对自己说其实自己从来没有来过。
次年,咸阳。
这个人的皇宫比我想象中的更加辉煌,也更加复杂。站在那一片天空下面,原来我还是看不到边,无论是从这里看看那里,还是从那里看这里。但是我也已经长大了,记忆中的那个王子死了,现在的我也不过是一个刺客。陪伴我的是自己在逆光下的影子。
但是当我离嬴政只有几丈远时,却有一个人拦在了我们中间。我不愿意去看她,因为她有月亮形的眼睛,当她眯着眼睛看我时,我的眼前仿佛下起大雪。
“你不应该来这里。”
“我再问你一次,你让不让开。”
“就算你再问一百次也是一样,我说过我不会让的。这就是你让我离开你的原因吧。既然如此,我不会让你得偿所愿。”
我告诉鸾云,肤施城已经好久没有下雪了,那里的土地正在干裂,像是一个口渴的人张大了嘴巴在艰难地呼吸着。
“是吗?我已经忘记了那个地方。”
放下刀的时候,我没有后悔,我只是想说服自己从来没有来过。
沙丘。
负缙说,他已经再不是快刀手,因为他的手不能再拿刀。他笨拙地摇了摇酒壶,这样很好,至少他可以和彤月在一起过平平淡淡的生活。我拍着他的肩膀笑了,我会成为沙丘一带新的快刀手,继续让路过的秦兵闻风丧胆,而不至于坏了他从前的响亮的名号。
我做得到吗?会的,因为我想看着鲜血在刀下如牡丹花般妖娆地绽放,我想听听那种风吹水流的声音。我也偶尔会想起那样一场雪,无论是在这个时候,还是在那个时候。但是它总是飘飘渺渺地下着,似是不露痕迹。
你看那天空,没有云。它可晴得很哪。我问自己是不是真正喜欢过一个人,或许是有的吧。她却始终站在雪的后面。很多年过去了,刀依然会从我的手中脱落,掉在脚下的地上。它的声音不但绝望,而且好听。
仇恨终究是我所放不下的,因为只要你喜欢上了自己在逆光下的影子,就不会再去在意身后流淌过的夕阳。
七月,皇帝南巡。等待仇恨烟消云散,我心里的肤施城将再不会下雪。
发布于8月12日 15:08 | 评论数(0) 阅读数(323) | 我得意的收藏
幸福家庭公司
他偷偷看了一眼坐在长椅上的她,那么恬静,那么安详,她灵巧的手指上下翻飞,专注地编着花冠,目光那么柔和。
“弟弟!下来!爸爸累了。”一个扎着马尾穿着碎花裙子的小姑娘拿着一把野花跑过来,“爸爸,送给你。”看她不过七八岁光景,汗泠泠的小脸红扑扑的,像极了红苹果。她把弟弟揪下来,把花塞到老隋怀中,对小家伙说:“你真淘气,给爸爸捶捶腿吧!”小家伙听话地把两只小拳头捣在老隋的腿上,老隋惬意地闭上了眼睛。小姑娘摘下老隋的钥匙链,上面有个小小的挖耳勺,她取下来,对老隋说:“爸爸,我给你掏掏耳朵。”老隋点点头,没睁开眼睛,只感觉小丫头的小手一会儿捏捏耳垂,一会儿扒扒耳眼,耳勺在耳眼里轻轻摩擦着,痒得他都快入睡了,忍不住一激灵,小姑娘忙停下来,问:“爸爸,疼了吗?我再轻点轻点……”老隋紧闭的眼里热乎乎的。
“咱们回家吧!”望着远处的夕阳,她把花冠戴在小姑娘的头上,抱起小的,顺手摘去老隋肩上的一玫草叶,“唔,时间过得真快!”老隋嘟囔着,招过TAXI,风驰电掣般回了家。
他掏出钥匙开了门,她和孩子们都进来了,孩子们争着给他拿来拖鞋、报纸,她一转身进了厨房。老隋靠在沙发上,舒适地叹了口气,有女人的家就是不一样,他注意到她洗了窗帘,换了床单,究竟还整理了哪里,他说不上来,反正是看起来比往日整洁明亮。
他喜欢喊她:“珂珂。”她从厨房应声出来,她很美,却不是妖艳的,她不像个女秘书,或者电影明星,她的妆是淡淡的,她告诉他今天吃什么菜,都是他最爱吃的。
吃饭时,他坐主位,俨然是一家之主,孩子很亲热,有问必答,又机灵又乖巧,他问:“我和郭伯伯谁好?”“当然是爸爸好喽!”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黑葡萄似的眼睛眨巴着,一脸的天真。她停了筷子,然后与他交换了亲密的一眼,他很满意。“郭伯伯爱哭,他和我们吃饭就哭了。”小家伙补充道。美满、温馨、快乐、甜蜜,他几乎也要哭了。
和谐的一天终于过去了,她带着孩子离开,小家伙又嘟起小嘴在他脸上啄了一下,很甜蜜地说再见。他把装着钞票的信封递给了她,她也给他一张名片,他又看了一遍:
“欢迎光临,本公司备有各种年龄的幸福家庭,供给寂寞的单身者天伦之乐,让您享受第一流的家庭温暖,是单身者的最佳选择……”
他微笑起来,也许,下次他换换口味,找个又哭又吵的,或者找个调皮捣蛋的,老郭说过,这种家庭生活,偶尔过过,也相当刺激。
发布于8月12日 15:07 | 评论数(0) 阅读数(321) | 我得意的收藏
懒虫
仪表上的读数再次提醒我:已经进入太阳系了。也就是一眨眼之间,我已经开始在地球上降落了。飞船慢慢地往下降,终于稳稳地停在了机场上。我轻轻舒了口气,心想:阔别了20年的地球啊!现在我要好好地把你看个够。但飞船里的播音系统却告诉我,让我在飞船内等候,先得把飞船检查一遍。没多久,就有两名工人来了,我定睛一看,发现只是两个机器人罢了。我不禁暗暗赞叹人类的智慧,已经能够让机器人来代替这些工作了。
过了好久,指挥台并没有让我走出飞船,那两个机器工人还在不停地工作。又过了一些时候,我等得有些不耐烦了,这时,播音系统告诉我:可以下飞船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舱门,走下飞船。只见一大群贵宾一字排开在迎接我。但走上前来的几个人竟是机器人!我不免有点失望,都20年了,见个人都这么难。我原以为机器人后面会有人来迎接我的的,可当我会见完所有的来宾,还见不着一个人。我有点急了,连忙找到这里的机器主管。它是个高个子的机器人。那双看似强壮有力的大腿支撑着他那布满导线和电路的身躯。一身银白色的涂漆使他倍增神秘,他大腿和上身那几块似乎故意要空缺的钢板使我看到他体内复杂的结构以及那些密密麻麻的导线和转动着的齿轮。一对灯泡般的眼睛嵌在他光秃秃的头上。除了嘴巴以外,他甚至没有耳朵和鼻子,这让我对它能否听见声音产生了怀疑。这么一个冷酷而又毫无表情的家伙使我站在他面前时,大腿不禁有些微微发抖。我对它喊道:
“人呢?我要见人。”
机器主管似乎听见了我的喊声,那双“灯泡”突然一亮,接着蠕动着它那只钢制的嘴巴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好的,我带你去见人。”说完,便带我坐上一辆车,驶向有人的地方。
一路上,我看见路上的行人全是机器人,就连这辆车的司机也是个机器人。我更加惊讶,随之而来的也有成倍的失望。几十万年过去了,曾经主宰着这个世界的人类灭绝了吗?要不怎么会见不到半个人呢?但那机器人主管却说要带我去见人。这使我无法理解。过了许久,我们来到一座大建筑前,主管带我走了进去。只见里面栖息着许多珍稀动物,主管边走边介绍说:
“看,为了保护珍稀动物不绝迹,我们特地为它们修建了这个“人工”栖息地,外面已经没有让它们生存的余地了,到处都是高楼……”我根本没心思听它讲话,我一心只想要见人。于是我着急地再次打断它说:
“人呢?走了这么久你只不过让我看了这些珍稀动物罢了,我要看的是一个真正的人。”
“别急,你已经到了。”主管还是平静地回答。我们来到一扇大门前,主管在门上输入了一串密码,门开了。我想象着,人们热泪盈眶,都在欢庆我凯旋而归。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大排白色的好似茧一样的东西。这是什么?一时间我愣在那里,茫然地看着这些白色的茧。我用手抓搔着头发努力回想着20年前人的模样,但再看看眼前这东西,我的心立刻凉了下去。用颤抖的手摸着自己的脸,让自己知道自己还是个活生生的人。我给了自己一个狠狠的巴掌,待一阵晕眩后,我眼前仍然是一个大厅,一大排白色的茧。天啊!我没在做梦呀!我走近一个茧,看了一眼,与其说像茧,不如说这东西更像一只虫子,肥胖的虫子。其实它不全是白色的,白色中微略带点黄色。表面有着很大,很深,很显眼的皱纹。此外,还有一根根黑色的毛长在这虫子的身上。虫子有规律地上下起伏着,好像正在呼吸一样。虫子很大,而且两边都是圆头状的,根本分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尾。另外还有许多管子,连接着这些虫子。看着眼前这人不像人,虫不像虫的东西,我生气地对主管说:
“你让我看什么?我要看的是人,你是不是没见过人啊,你让我看这些肉虫子干吗?”说着我还特地用手指指了指自己。
主管仍是不紧不慢地说:
“它们就是人。”
我犹如遇着了一个霹雳,站在那里呆了好久。它们怎么就是人呢?分明是一只只肉虫子啊。这使我无法理解。主管见我仍然不大相信,便拉着我走进一个大厅里为我慢慢解释。
原来,在我走后,人类的科技不断发展,机器人已经普遍运用到许多工作里,特别是一些复杂、吃力、危险的工作,机器人全都可以完成。后来人们制造的机器人越来越全能,一些简单的事情也全都让机器人干。渐渐地,人们便产生了一种惰性,几乎什么事情都让机器人干。人类一代传一代,大家根本就没有想到要自己干活,手脚慢慢地退化了,长得越来越短,越来越不灵活了。但人们并没有因此而生活不能自理,因为各种各样类型的智能机器人可以帮助人完成许多事情。甚至包括刷牙和吃饭这样的小事。所以,人们就整天坐在一张可以控制机器人的椅子上,度过每一天。后来,人们懒得过分,觉得每天操纵机器人也是一件麻烦事。于是便造了一个大厅,一个个都躺进为自己准备好的睡袋,许多管子连接着这些睡袋,为里面的人提供氧气和营养。这种现象维持了十几万年。而外面所有的事都由一些高智能机器人管理。
我听到这里,脑海中不禁有了一幅人类写真图。由于不断地研发机器人,人类的智商是现在的几十倍,他们的脑袋大得足足可以容纳下两个西瓜。一对贴在大脑两侧的耳朵显得万分渺小。至于嘴巴,已经习惯了心灵感应无线交流的人类,他们的嘴巴小到只能塞得下一根香烟。由于过分依赖于机器,人类手脚的长度都是现在的四分之一。细得像面条般的手软绵绵地在空中不断地摇晃着,短而细的腿无法支撑人的重量,人类无法进行站立,只好双腿交叉着盘坐在智能飞行椅上,俨然就是一尊佛像。我叹了口气,有些惋惜地想:人类时代就这样结束了。谁叫人们如此懒惰呢?在这个星球上,也只有我一个人了,天知道那些睡袋里躺着的还是不是个人。事到如今,也只能怪人类自己毁了自己。
第二天,我在一群机器人的带领下,登上了一艘飞船,两位机器工人正在做最后的检修。窗外向我招手的仍然全是机器人。昨晚我就决定要离开这里,主管也特地在今天为我举行欢送仪式。
伴随着一阵轰鸣声,我驾驶着飞船消失在太空深处……










小涵
宝儿
毛毛雨
猪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