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爸一语
| —麟之趾— |
一直只作为宝妈笔下的一个人物出现在麟儿的博客里,看着自己经常被搞得面目狰狞,不禁哑然失笑,感慨于文字的力量,也不再甘心作个读者。其实笨爸始终都在责问自己,初为人父感慨何止万千,就不该给孩子写些文字,让他将来读读父亲的笔触?然而终日纠缠于诸事之间,总有倦怠的理由。加上看到育儿网上多是妈妈们执笔,愈发让自己没了摆弄文字的兴味。如今冲动也按捺不住。为麟儿记下生活的点滴感悟,与麟儿分享爸妈的心情日记,何尝不是一种有意义的甜蜜。于是贸然跳到前台,舞文弄墨,尽管不免贻笑大方,也顾不得许多了。就从笨爸和宝妈从前的日记开始吧。日记的前半段是宝妈写在一个下午的,当然那时她还只是个宝宝。而那时只是“笨”的笨爸在读过后,就续了下面一段。“爆料”在这里,待麟儿追问他从何而来时,让他看。麒麟之始,就始于那个包裹了一个字的琥珀......星期五 阳光在寂寞中盛开的日子。没有学会习惯,就已经开始想念…..10:26分。收到一封很“自大”的email,通知我上了某人的VIP List,并且获得一个Email address的使用权限―――从得到这个Email Address 之日起到被Blocked 为止。得到这样居高临下的‘惠赐’, 心里感觉很怪,像被人拣选着,挑剔着,然后勉强幸运得中。这样想着,心里愤然,关上网页,不想再看。 10:54分。明明是不肯就范的,却忍不住还是提笔要写些什么。写着写着,心里涌出一丝无奈。想起张爱玲的小说里的一句话‘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阳光很好的一天,却笑不出灿烂,宿醉的痛在额头间徘徊。努力的回忆着昨夜的片断:任性的吵闹,支撑着微笑,碎碎的呢喃,疯狂的流汗,沉沉的闭上眼睛。然后,天就亮了。一些思绪的碎玻璃被遗忘在梦里,然后,连梦都被忘记了。我和昨夜的心悸,断了联系。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Always like this. 人,在逝去的时间里不经意的埋下些回忆,如昨夜,如我。酒精液体浇注的种子,未来绽放怎样的花朵,无法臆测。自己种下的,自己品尝。只是,过了这一夜,我不再感到害怕。 电话铃在响,接通熟悉的声音,提醒我,你一直都在。谈论的话题悠闲如天气,想说的,只是不说。不说,也懂。岩浆压抑在冰冷的石被之下,可以尘封几万年。我也可以用一滴坚硬的泪,包裹着一个字,封存成琥珀,一辈子。 星期六,孤独在暖阳中懒洋洋,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开始融化。人生冥冥中尽是如此吗? 分开还不到一小时,却已被思念煎熬了千千遍。信手打开电脑,点起一首早就熟稔的《黄昏》,才发现今天的音乐格外让人动情。读她的心情,一遍一遍,心里想笑,却终于还是没有笑得出来。笑意一点一点被一种感动驱逐,心情一点一点被一种甜蜜俘虏。不敢想生活给了我如何的惠赐,竟让那一份越冷越高的傲慢和孤独在这悉尼的暖阳中慢慢地开始融化。真的不曾这样奢望过,自己读到过感动过的一句,被她如此自然的说着感动着。。。。。。 突然明白了她的反常,再温柔的攻占还是攻占,再幸福的沦陷也还是沦陷。然而有如是的一种感觉,面对它,人是那样的不可逃,被它网住的,也许是一世不了的缘。曾经喜欢苍鹰,喜欢狼,喜欢特立独行,喜欢见地独到当然不必随波逐流;然而就如赴了一个前世的约契,在那个命定的晨间午后,曾经的种种开始变得松弛松弛,然后终于噗哧一下笑花了脸。那些放荡不羁变成了“好吗”“行不”。一切难道就是开始于遇见了另一个同类? 也曾读过一首诗叫做“泪琥珀”的,想来已是十几年前了。被一滴泪包裹了上万年,那是何等的一种。不敢让自己说知道包裹的是什么,唯恐太重太重。也许是自己把它看得太重了吧,只是试试去呵护它,却不敢把它捧起——怕一不小心,那可是千年的琥珀啊! 终于忍不住想听你的声音,也下意识地又开始做酷。是不是怕一说出来,就玷污了它,我不知道。想说的要说的,感动的不得不说的,不说,也在。文人相轻,你也这么说,所以我们一定不是文人――至少不都是。小石块也好,一粒砂也罢,让我们澎湃的,不过是一份沉甸甸的在乎。正想说想你的心里你无处不在,你的短信就来了。静静的黑屋子里想起静静的手机铃声,一行字如你,心里满了,融化了的孤独就渗入黑暗...... 想着尘埃里的笑,我竟痴痴地陶然了。思念如发了芽儿的种子,慢慢拨开心上的土,静静的痒痒的却是真真切切的。突然就想冲动的抱你,摸你的发际,看你的眼睛,让你看种子的长,然后告诉你,真想让你每天醒来,在如今日的暖阳里...... |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
发布于2008年06月11日 20:21 | 评论数(50) 阅读数(221) 笨爸爸烂笔头
<<麟之趾>>
—麟之趾— |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注释:赞美贵族子孙繁衍,后人遂以麟趾喻子孙的贤能。 麟:麒麟,传说动物。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趾:足,指麒麟的蹄。 1.《诗.周南.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郑玄笺:"喻今公子亦信厚,与礼相应,有似于麟。"后以"麟趾"作喻。 (1) 比喻有仁德﹑有才智的贤人。晋陆云《答孙显世》诗之七:"志拟龙潜,德配麟趾。"唐陆贽《册杞王妃文》:"克茂鹊巢之规,叶宣麟趾之美。"清全祖望《经史问答.大学中庸孟子问目答卢镐》:"然其成文武之德者大,破斧缺斨之恫,不足以玷其麟趾驺虞之仁也。" (2) 比喻子孙昌盛。南朝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族茂麟趾,宗固盘石。"宋苏轼《赐彰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宗正事宗晟上表乞还职事不允诏》:"朕方庆瓜瓞之茂,而欲观麟趾之应。"元无名氏《抱妆盒》第三折:"天佑宋室,螽斯麟趾之庆,当必有期。" 2.先民的原始崇拜中,麟是一种灵物。《礼记·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麟是四灵之首。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说:“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严粲《诗辑》中也说:“有足者宜踶,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就是说,麟是一种由鹿、牛、马、鱼四种动物组合而成的神物,这种动物事实上并不存在,而是先民想像和创造出来的。它的声音合乎钟吕;走路中规中矩,出行必先选择地点;它有趾,但不踩生灵,不踏草地;它有额角,但从不用来作攻击武器;它清高,总是独处,而且从不会落入陷阱或罗网。通俗地说,麟这一动物是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集中于一身了,它是仁厚的化身,因而又是王者之瑞。《诗经》“麟之趾”以麟为喻,称得上是至高至美的赞颂了。 3.比喻高贵的行迹。 |
|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
发布于2008年04月01日 20:17 | 评论数(2) 阅读数(125) 笨爸爸烂笔头
1 共有记录数: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