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幼龄妈妈
2008-06-29 星期日 暴雨 温高28c 佳儿2岁7个月20天
昨晚在深圳电视第一现场上看到这样一条让人心碎的新闻,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只有11岁的小姑娘,不过脸部都做了处理的。只知道小姑娘叫小雪,男孩叫小伟,专家评论说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女孩子9岁就有生育能力了。一家人都在深圳打工,父母把她送入学校寄宿,而她却和一个只有14岁的小男孩同居在一起。每天放学后她都和这个小男孩去一个每天只收30元的小旅店里住(在这里我想说,现在的人到底是怎么了,难道为了赚钱都不顾其他了吗?那么小的孩子去那里住老板为什么也不阻止呢)。
就这样放任他们胡来,直到有一天小姑娘很不舒服了,小姑娘的父母把她送入医院,没有多久,小姑娘生下一个3.5公斤的男婴。直到这个时候,小姑娘的父母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出了这样的事情!
你说可笑吗?11岁的小姑娘生了3.5公斤的孩子,人说十月怀胎,十个月啊!身为父母都没有发现吗?为人师表的老师没有发现吗?为什么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呢?现在小姑娘的父母要告老师,告小男孩又有何意义了!小姑娘的名誉能回来吗?以后她的命运会怎样?又该要怎样面对众人的眼光?![]()
说心里话我看了这个新闻心里特难过,做为父母就该尽到监护人的职责,要么就别生下她,孩子小要教育她现在的年龄该学好现在该学的文化,做父母的哪怕再要赚钱也不要让孩子走到这一步,千万不要再有这样的故事再发生了!![]()
本文标签: 让人心碎的事情
发布于2008年06月29日 21:59 | 评论数(18) 阅读数(109)



评论
真的很可悲。告老师告童学还有用吗?到现在他们还没有醒悟,难道自己没有责任吗?他们对女儿的关心和照顾又在哪里呢?我看到不如连他们自己也给告了算了
周末愉快!
来咯.
郁闷呀!
真是可恨,可怜,可悲呀,现代人怎么啦,怎么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郁闷呀!
真的是可怜啊,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女儿啊。看紧她。
下午来报到.
又是一则悲痛的教训.
怎么会有这种事啊,太让人吃惊啦
怎么为人父母为人师表的?
现在的人只为求财,真是无话可说.
又是一则悲痛的教训.
天啦!有这样的事啊!这首先要怪做父母的太没责任感了呀!老师当然也是有责任!...唉!不说了,现在的人际关系真是太淡陌了!
这样的事看了让我心寒,这样的事情时有时的发生,是问女孩的父母10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发现吗?是怎么当人父母的呢?
这样的事看了让我心寒,这样的事情时有时的发生,是问女孩的父母10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发现吗?是怎么当人父母的呢?
心痛!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父母为了生活无法兼顾孩子,就托付给老师,老师的责任呢?看到这样的事情,希望各位家长警觉起来,不要再有这样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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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怎么为人父母的,怎么为人师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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